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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做到“居者有其屋”?
aku1 发表于 2006-4-15 11:01:33

最近很关注房子

FT中文网编辑:

你好!

我很同意贵网刊登的陈大阳《房展终结市场冰期》这篇文章中的观点。

现在提倡的“和谐社会”不应该以“均贫富”为其出发点,而应该“劳者有其付,居者有其屋”。

在现在的国内房地产市场中,中等收入、或者中下等收入的阶层,举着辛辛苦苦攒的、借的、贷的钱,却买不起房,他们只能越住越远,但还要承受城市发展所带来的交通、就业、就学、污染等负担和问题。

但这种问题不是(或不光是)富人造成的,而是当前社会体制下的城市长远规划、土地使用拍卖、房地产商肆意抬价、以及与政府贪官勾结的结果。

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,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四年。这里因为小而易管理,但是我一直认为有些做法是值得借鉴的。首先,政府在拍卖地的时候,要求开发商承诺既要开发高档房地产,也要协助政府修建公共组屋。其次,严格控制开发成本和房屋价格,即使现在,三居四居的组屋也不过一百万人民币左右。第三,严格控制购买组屋的资格。第四,积极进行配套建设,包括公共场所的建设,银行的贷款规模,以及公积金的使用等,我只能列举一二。但是政府的清廉公正,和开发商的公德良心是基础。

现在大家生活好了,吃好之外要住好,人之常情,理所当然。但不要滥用民意,舍本求标,不要让老百姓成为身外身,做梦中梦……

胡言乱语一番。谢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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