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BL(实时黑名单服务(Realtime Blackhole List))在反垃圾邮件中功不可没,我之前在《ISCBL黑名单在Exchange Server 2003 SP2中的使用方法》中对在Exchange 2003使用RBL的方法做了详细介绍,当然Exchange 2007反垃圾邮件中也有和Exchange 2003中连接筛选下的“阻止名单服务”一样的类似功能,只不过名字改了叫--IP 阻止列表提供程序(IP Block List Providers)(PS:小弟我对这个翻译有点骂笑不得)。启用的方法可以参考:如何配置 IP 允许列表提供程序和 IP 阻止列表提供程序。
大家应该记得我在《ISCBL黑名单在Exchange Server 2003 SP2中的使用方法》的文章中曾经极力的推荐管理员在启用连接筛选时务必对“自定义返回的错误信息”进行设定,比如错误信息里给对方一些拒绝的原因。除了告知对方RBL的地址,还专门提供一个管理员或是申诉的邮箱用来与他们建立联系。让对方的管理员能清楚的知道原因所在。在Exchange 2003要实现这个,我们就需要自定义返回的错误信息,可以使用下列三个变量参数生成自定义消息:
%0:发送邮件服务器的 IP 地址
%1:连接筛选器的规则名称
%2:RBL 提供程序
同样的,在Exchange 2007中启用IP 阻止列表提供程序,我依然建议大家在阻止列表提供程序中自定义错误消息,但是经过测试,当我使用上述的三个变量参数自定义错误消息时,并没有生效,我查了Exchange 2007的随机帮助以及Technet 上面的内容均没有提到可以使用变量参数,难道Exchange 2007倒退了?不支持这些参数了?
后来在使用Reflector对Microsoft.Exchange.Transport.Agent.Hygiene.dll文件反编译后,找到了答案--用{}代替%,之前的参数还存在,只不过写法不一样了,如下:
{0}:发送邮件服务器的 IP 地址
{1}:连接筛选器的规则名称
{2}:RBL 提供程序
比如说之前Exchange 2003时的下面“自定义返回的错误信息”
在Exchange 2007中就应该改成: